缴存业务指南之七 —冻结公积金账户
一、设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第三章缴存中第十三条至第二十三条。
二、申请条件
办理异地贷款冻结职工账户和法院依法冻结职工账户。
三、办理资料
1.异地贷款提供本人身份证;(已婚则需提供结婚证,未婚则需签未婚承诺书)
注:只能职工本人办理,不能代办。
2.如法院依法冻结职工公积金账户,则需提供:
(1) 协助执行通知书;
(2) 执行裁定书;
(3) 工作人员工作证、法院执行公务证。
四、办理流程
提交资料→受理审核打印→办结
五、办理机构和办理地点
线下办理
1.友谊路营业部(长沙市友谊路528号湘诚万兴大厦南栋2楼)
2.识字岭营业部(长沙市人民中路35号,人民中路与芙蓉中路十字路口东北角)
3.河西营业部(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大道298号曙光泊岸5栋201,南湖路隧道南口)
4.省政务服务大厅营业部(天心区银杏路6号人社厅综合楼)
六、收费标准
此项不收费。
七、联系电话
073112329-3
八、办理时间
省政务服务大厅营业部: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友谊路营业部、河西营业部、识字岭营业部: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星期五下午不对外营业,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16:30-17:30为结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