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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业务指南之十一 — 增加共同借款人

2021-04-30 17:57:33  浏览次数:

一、设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第二十六条。

二、申请条件

当借款人结婚后,配偶共同还贷的,可以持相关资料在每月1-20号工作日正常上班期间申请增加共同借款人。

三、办理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

(3)配偶本人必须到场办理。

四、办理流程

持相关资料提出申请→初审→复审审核→办结

五、办理渠道

(一)线下办理

1.识字岭营业部(长沙市人民中路35号,人民中路与芙蓉中路十字路口东北角)

2.河西营业部(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大道298号曙光泊岸5栋201,南湖路隧道南口)

3.友谊路营业部(长沙市友谊路528号湘诚万兴大厦南栋2楼)

4.省政务服务大厅营业部(天心区银杏路6号人社厅综合楼)

(二)线上办理

可下载手机APP办理。

六、收费标准

此项不收费。

七、联系电话

073112329-3

八、办理时间

每月1-20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期间。

省政务服务大厅营业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下午4:30-5:00为结账时间。

友谊路营业部、河西营业部、识字岭营业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下午4:30-5:30为结账时间,星期五下午不对外营业。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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