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业务指南之十三 — 贷款缩期
贷款缩期业务是指借款人在贷款期间与中心协议缩短贷款年限的业务。贷款缩期业务办理后不能再恢复原贷款期限,也不能展期。
一、设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第二十六条。
二、申请条件
(1)借款人正常还款一个月以上;
(2)申请办理缩期业务时无逾期欠款,且历史逾期还款累计次数不超过6(含)次;
(3)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4)缩期后的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5)缩期后贷款年限需大于客户已归还贷款年限且缩期年限须大于1年以上。
三、办理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借款人收入(按本人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确定)不满足还款要求的,须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配偶的工资收入根据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定,借款人或配偶未在我中心缴交公积金的,提供住房公积金基本情况表(公积金汇缴中心盖章);配偶有工作,但未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工资收入按社保缴交基数确定,需提供社保缴交证明;配偶有工作,但未缴交住房公积金及社保的,按照当年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四、办理流程
持相关资料提出申请→初审→复审审核→办结
五、办理渠道
线下办理
1.识字岭营业部(长沙市人民中路35号,人民中路与芙蓉中路十字路口东北角)
2.河西营业部(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大道298号曙光泊岸5栋201,南湖路隧道南口)
3.友谊路营业部(长沙市友谊路528号湘诚万兴大厦南栋2楼)
4.省政务服务大厅营业部(天心区银杏路6号人社厅综合楼)
六、收费标准
此项不收费。
七、联系电话
073112329-3
八、办理时间
每月1-20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期间。
省政务服务大厅营业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下午4:30-5:00为结账时间。
友谊路营业部、河西营业部、识字岭营业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下午4:30-5:30为结账时间,星期五下午不对外营业。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