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业务指南之十四 — 月对冲
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业务是指办理了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偿还贷款的过程中,使用借款人(对冲还贷人)及配偶(共同对冲还贷人)在本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来冲抵部分或全部月还款额的操作方式。
一、设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第二十六条。
二、申请条件
(1)对冲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2)对冲还贷人在申请时无逾期欠款,且1年内无3期以上逾期记录。
(3)办理时间和方式。
①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请表》的月对冲服务申请栏中签名申请,贷款发放当月生效;
②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于每月的5号至20号正常营业时间在中心柜台申请办理,办理当月生效。
(4)月对冲还贷的方式。
月对冲还贷即每月在规定的扣款日用对冲还贷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直接冲抵月贷款本息(先冲借款人,再冲配偶)。如对冲还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在每月对冲时住房公积金账户需保留100元余额)小于月还贷本息额,则差额部分由中心从指定的借款人银行还贷账户中划扣;若银行还贷账户金额亦不足,则本月不能对冲,当月按逾期处理,由担保公司代偿。
(5)月对冲还贷的变更。
①贷款结清后,对冲还贷自动终止;
②在贷款期间可申请终止对冲,或增加、减少对冲还贷人;
③在对冲还贷期间,如对冲人有三期以上逾期欠款,中心有权自行终止其对冲还贷业务。
三、办理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配偶代办或配偶同时参与(或取消)对冲的,还需配偶的身份证和结婚证(或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原件。
四、办理流程
持相关资料提出申请→初审审核→办结
五、办理渠道
(一)线下办理
1.识字岭营业部(长沙市人民中路35号,人民中路与芙蓉中路十字路口东北角)
2.河西营业部(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大道298号曙光泊岸5栋201,南湖路隧道南口)
3.友谊路营业部(长沙市友谊路528号湘诚万兴大厦南栋2楼)
4.省政务服务大厅营业部(天心区银杏路6号人社厅综合楼)
(二)线上办理
可下载手机APP,关注微信公众号办理,也可登录网上营业厅办理。
六、收费标准
此项不收费。
七、联系电话
073112329-3
八、办理时间
每月1-20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期间。
省政务服务大厅营业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下午4:30-5:00为结账时间。
友谊路营业部、河西营业部、识字岭营业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下午4:30-5:30为结账时间,星期五下午不对外营业。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